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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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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9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果及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建议,会议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段恩传先生、侯宗太先生及何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曲庆先生、王新先生及颜锦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进一步发挥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及监督作用,考虑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会议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超过半数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曲庆先生、王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对“党建入章”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比表》修订本公司章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3-094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3-094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柳江:男,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成都理工大学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曾任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绵阳市招商局招商处处长、副局长,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江油市委副书记、市长,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柳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衡国钰: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南师范大学化学专业本科毕业,理学学士。曾任四川省绵阳市招商局招商处副处长、处长,四川省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招商引资服务科科长、综合科科长,四川省绵阳市委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四川省绵阳市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四川省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四川省绵阳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公告披露日,衡国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杨金:男,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本公司保山销售分公司业务经理,太原销售分公司榆次工作站站长,梅河口销售分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总经理,长虹多媒体公司LCD产品部部长,华南经营中心、合肥销售分公司总经理,长虹多媒体公司海外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长虹多媒体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段恩传:男,1976年2月生,中共党员,南京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曾任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高频市场部部长、高频产业经理、副总经理兼零部件SBU市场协同部部长,四川爱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段恩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侯宗太: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曾任本公司规划处科长、副处长、董事、副总经理,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设计师,深圳莱茵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长虹多媒体产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兼流程数据创新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侯宗太先生持有本公司456,454股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何龙:男,1985年1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长虹激光显示科技公司光机所所长、副总经理,长虹北美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曲庆:男,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清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行为专业博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曲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王新:男,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博士、注册会计师。入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后备人选、四川省高端会计人才,担任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欧洲会计学会会员、亚洲金融学会会员。曾任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颜锦江: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曾任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县委副书记(挂职)、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副教授、南洋理工大学彩虹访问学者、四川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兼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颜锦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9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同意推荐李云强先生、王佳丽女士及易素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监事由公司工会按照有关规定推荐,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参阅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对“党建入章”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比表》修订本公司章程。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3-09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3-09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云强,男,1970年3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价格学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四川长虹财务部销售核算科员、成本管理主管、价格处价格管理主管、四川长虹销售部驻外销售经理、四川长虹综合管理部经济室主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四川长虹电视公司财务经理、四川长虹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长虹财务部核心财务处处长、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云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王佳丽,女,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律硕士。曾任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绵阳市纪委绵阳市监察局副科级纪检员、党风政风监督室副科级副主任、绵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正科级副主任,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与风控部副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佳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易素琴,女,1978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0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本科毕业,2013年12月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MBA)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四川长虹销售部济宁分公司主管会计、四川长虹石家庄分公司主管会计、四川长虹多媒体公司营销财务主管、四川长虹多媒体公司成本费用主管、四川长虹财务部税务处经理、四川长虹财务部税务处处长、四川长虹财务部税务与综合高级经理,现任四川长虹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易素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9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公司23.22%股份的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提案的具体议案为《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2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六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12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2.04、2.05、3、4、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2.02、2.03、2.04、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议案2.01、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等;议案2.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等;议案2.0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胡嘉女士等;议案2.0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潘晓勇先生等。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9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

  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比表》,除上述条款修改和部分条目序号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本次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比表》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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