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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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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的公告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并取得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相关变更信息如下:

  营业场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外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5层504A,变更后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11层1106,除经营场所变更外,北京分公司负责人、经营范围、邮政编码保持不变,相关工商变更,监管报备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按照《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3年12月20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4)咨询途径:

  1)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2)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0-1000-89;

  3)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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