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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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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承诺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山中科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83,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023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山中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中山中科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中科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中山中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7.25元/股一8.73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山中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中山中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3、中山中科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数量未违反中山中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承诺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备查文件

  中山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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