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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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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7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5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会议地点:辽港集团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3年12月7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董事人数:9人

  董事徐鑫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李国锋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玉彬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刘春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维曦先生因健康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程超英女士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国锋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和审核委员会委员,李玉彬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席:王志贤;委员:李国锋、徐鑫、魏明晖、李玉彬。

  2.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主席:刘春彦;委员:王志贤、程超英。

  3.审核委员会

  主席:程超英;委员:李国锋、陈维曦。

  4.财务管理委员会

  主席:陈维曦;委员:徐鑫、程超英。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辽港股份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经营管理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涉及经理层成员考核,董事魏明晖先生回避表决。

  (五)关于油品码头公司0#泊位输油臂更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是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志贤先生、李国锋先生、徐鑫先生、魏明晖先生、李玉彬先生回避表决。

  三、公告附件

  董事会决议;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8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4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会议地点:辽港集团大楼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3年12月7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人数: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人数:5人

  独立监事丁凯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职工代表监事张弘女士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匡治国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匡治国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匡治国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青山船厂生产部部长、常务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长航集团武汉青山船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匡先生获得武汉大学软件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9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1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共同推举执行董事魏明晖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主席并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徐鑫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陈维曦先生因健康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外部独立监事丁凯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副总经理尹凯阳、董事会秘书王慧颖、联席公司秘书李健儒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审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项下交易及上限,授权执行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协议并就修改做出决定及其他行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审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项下交易及上限,授权执行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协议并就修改做出决定及其他行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审批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交易及上限,授权执行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协议并就修改做出决定及其他行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审批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协议、项下交易及上限,授权执行董事代表公司签协议并就修改做出决定及其他行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审批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协议、项下交易及上限,授权执行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协议并就修改做出决定及其他行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审批租赁协议、项下交易及上限,授权执行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协议并就修改做出决定及其他行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审批银行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交易及上限,授权执行董事代表公司签署协议并就修改做出决定及其他行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

  4、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鉴于对上述普通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对特别决议案议案1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上述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港湾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群力国际有限公司和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系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股份16,586,998,459股不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 张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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