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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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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3,026,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3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3,016,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39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07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06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丽丽、劳佳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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