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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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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 03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轩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4人,代表股份数1,090,933,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其中,无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1,068,589,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其中,无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数22,344,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7%,其中,无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2为特别决议提案,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方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白松、严盼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方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4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2023年12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贷款9,000.00万元,资金用于借新还旧,期限三年,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4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帮助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申龙”)满足银行贷款借新还旧条件,董事会同意广西申龙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9,000.0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用于借新还旧,期限三年,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315979786C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周纪文

  注册资本:286,229.221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医疗车、工程车、市政工具车、轻型客车、载货车和小型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与销售(具体生产类别以工信部核准执行);经营机电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申龙100%股权,上海申龙持有广西申龙80.7434%股权,南宁产投链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持有广西申龙19.2566%股权,广西申龙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广西申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528,549.28万元,总负债193,314.94万元,净资产335,234.34万元,资产负债率36.57 %。2022年1-12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57,620.17万元,净利润-20,914.6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504,621.97万元,总负债175,480.54万元,净资产329,141.43万元,资产负债率34.77%。2023年1-9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7,418.00万元,净利润-6,260.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广西申龙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贷款9,00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广西申龙是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重要实施主体之一。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掌握广西申龙的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共同为广西申龙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6,297.82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2,655.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7,779.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2%。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60,913.68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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