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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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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10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花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工商银行花都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材科技公司”)之间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业务发生、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2、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成都银行武侯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工程公司”)之间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四川工程公司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22,000万元。

  3、公司与工商银行花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工商银行花都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业务发生、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公司将向工商银行花都分行推荐经过审核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经销商作为本次在工商银行花都分行融资的借款人。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4、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岛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麦岛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青岛银行麦岛支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将向青岛银行麦岛支行推荐经过审核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经销商作为本次在青岛银行麦岛支行融资的借款人。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9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广东建材科技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000万元(广东建材科技公司已将其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配至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调配后,广东建材科技公司的担保额度由原不超过50,000万元调减为4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对四川工程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0万元;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1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广东建材科技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216.95万元,均为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广东建材科技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40,000万元;公司对四川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8.29万元,均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四川工程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30,000万元;公司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余额为36,866.01万元,均为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下游经销商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广东建材科技公司的担保金额为9,216.95万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216.95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4,000万元;公司对四川工程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2,038.29万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8.29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22,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公司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金额为56,866.01万元(其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6,866.01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8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8月10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绿港三街1号广州空港中心D栋404-13室(空港花都);

  3、法定代表人:周均来;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防水材料、防水涂料销售(成品油、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建材科技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建材科技公司资产总额2,285,035,135.67元,负债总额1,976,759,938.4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08,275,197.22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58,412,460.83元,利润总额73,403,818.06元,净利润62,906,962.49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建材科技公司资产总额1,637,772,962.14元,负债总额1,298,257,842.2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339,515,119.93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17,547,309.98元,利润总额33,631,476.08元,净利润31,239,922.71元(2023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广东建材科技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9级。

  8、广东建材科技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四川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5月15日;

  2、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二路167号富顿中心、1栋11层1101/1102/1103号;

  3、法定代表人:钟声;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密封用填料销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工程公司资产总额600,955,957.92元,负债总额443,575,849.0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57,380,108.90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35,658,784.14元,利润总额17,189,842.27元,净利润12,616,322.18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四川工程公司资产总额584,924,216.38元,负债总额440,585,925.8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44,338,290.51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85,485,132.26元,利润总额-13,272,338.66元,净利润-13,272,338.66元(2023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四川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5级。

  8、四川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工商银行花都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务人为广东建材科技公司)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保证人(乙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乙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公司与成都银行武侯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

  1、担保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贴,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本合同约定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和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公司与工商银行花都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务人为下游经销商)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保证人(乙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

  乙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公司与青岛银行麦岛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岛支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有效地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亦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其中,广东建材科技公司、四川工程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广东建材科技公司、四川工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此外,本次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公司将采取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83,872.91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7,006.9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866.01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31,872.91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5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75,006.9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6,866.01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花都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务人为广东建材科技公司);

  2、公司与成都银行武侯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工商银行花都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务人为下游经销商);

  4、公司与青岛银行麦岛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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