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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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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20170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时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和回复。

  公司收到《意见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5日、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上述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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