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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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定,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 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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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
3.3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3年12月18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023年12月20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3.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6 咨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