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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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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3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12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森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4001号),针对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事项,公司已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对于案件结果无法预测,公司能否获得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中兴财光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请立信负责公司2023年报审计的工作,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丁诚诚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兴财光华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4001号),针对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事项,公司已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对于案件结果无法预测,公司能否获得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谨慎研究,并提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已就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无异议的书面陈述意见;

  (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月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日(星期二)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于2023年12月15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3、特别提示: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3年12月28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5343    传真:0663-2348055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联系电话:0663-2348056;传真:0663-2348055

  4、联系人:马少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348”

  2、投票证券简称:“高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表决。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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