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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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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关系: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1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长庚

  注册资本:141,845.92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经营范围:钨、稀土投资;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钨深加工产品和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木料、塑料、布包装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粉末、硬质合金、精密刀具、钨钼丝材、新能源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属的制造技术、分析检测以及科技成果的工程化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出口本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术、设备、原辅材料及备品备件(计划、配额、许可证及自动登记的商品另行报批);加工贸易。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3,955,922万元,所有者权益1,072,244万元,营业收入2,952,819万元,净利润116,112万元。

  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14、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伟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黄金路98号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63,625万元,所有者权益17,771万元,营业收入128,028万元,净利润1,38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制的公司,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成都鼎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伟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欧城路568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106,122万元,所有者权益18,020万元,营业收入251,163万元,净利润3,50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制企业,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炳贤

  注册资本:7,204.29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198号

  经营范围:技术研发、制造、销售钨、钼、镍、复合金属制品、金刚石模、薄钢带,电光源产品、电源产品,工业气体及专用设备、制造、安装、销售,质检技术服务,生产气体灭火剂(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加工、咨询服务,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物品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105,746万元,所有者权益34,882万元,营业收入181,325万元,净利润3,549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制企业,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69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机床附件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170,447万元,所有者权益64,940万元,营业收入91,583万元,净利润9,409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制企业,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8、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高潮

  注册资本:61,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69号

  经营范围: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486,133万元,所有者权益323,323万元,营业收入288,856万元,净利润25,892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制企业,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均能遵守合同约定,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结算,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的重大情形。经查,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准则,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与中国五矿和厦门钨业签署有关框架协议,对公司与中国五矿、厦门钨业(包括中国五矿、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总量确定、交易定价原则、付款方式等予以约定,协议有效期3年,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五矿、厦门钨业在国内钨及硬质合金行业内均拥有非常丰富的产业资源,行业地位显著。为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及下属企业需要与其进行原辅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等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行为,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材料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8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

  2023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要求,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不再续聘天职国际。经综合考虑,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人员信息: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业务信息: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

  杜高强,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从2023年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锋勤,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从2023年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

  洪权,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从2023年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四)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持平,具体为财务审计费用为119.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36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一)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公司2022年度聘用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其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9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不再续聘天职国际,拟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自2010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中审众环表示有意承接该项业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用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对中审众环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一致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力。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前我们已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1.公司拟聘用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3.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用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4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8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齐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齐申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副总经理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因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齐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为齐申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齐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附件:齐申先生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

  齐申先生简历

  齐申先生,汉族,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在职获得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冶金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曾担任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市场 运营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事业本部原料经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贸易部总经理,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齐申先生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21.67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齐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8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函件,拟推荐赵增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赵增山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提名赵增山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增山先生若当选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董事选举。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增山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为此,我们同意将赵增山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增山先生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赵增山先生简历

  赵增山先生,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后在职获得山东科技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鲁中冶金矿业集团公司(后重组至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小官庄铁矿副矿长、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张家洼铁矿矿长,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赵增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赵增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8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11:00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嘉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闫嘉有先生辞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吴立宪先生辞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提名闫峰先生、樊玉雯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公司《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8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24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4年度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7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9:30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杜维吾委托董事邓楚平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增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2、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8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齐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8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8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83。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24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4年度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8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仲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85。

  2、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告编号:2023-88)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公告编号:2023-89)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公告编号:2023-90)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公告编号:2023-91)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1月4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9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94。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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