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董添
12月14日,北京市、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
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五部门发布通知,调整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将调整,按11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首套房贷利率最低为4.2%。
北京市此前的政策是,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无论是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均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具体而言,个人购买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35%,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40%;个人购买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6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80%。
上述通知提出,自新规执行起,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无论是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均为30%;二套房则按城六区和非城六区划分,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40%。同时,贷款最长年限也从25年恢复至30年。
“购买城六区之外的住房首付比例略低,这既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和布局优化调整的要求,(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