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3-123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主要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就其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征包装”)之间的纠纷事项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于2022年7月5日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2)成仲案字第2368号)。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01民特354号,裁定如下:确认远征包装与拉萨啤酒就《纸箱采购合作协议》不存在仲裁条款。
2023年5月,拉萨啤酒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拉萨啤酒主要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6月20日签订的《纸箱采购合作协议》;2.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预付的采购款人民币1,8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共计18,892,725元;3.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支付的2,000万元纸箱诚意保证金并支付利息共计31,783,333.33元;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本案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2023)藏0103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295,180.2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对远征包装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藏0103民初1692号。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3-124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
法拍卖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被司法拍卖的7,29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易隆兴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7,800,0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96%,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公司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前,天易隆兴合计持有公司15,09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5.72%。近日,公司通过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天易隆兴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第二中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被拍卖的7,299,56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及权益变动过户登记情况
1.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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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结算公司系统显示,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自然人刘梦楠持有公司股份7,29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7%。
本次权益过户前后,天易隆兴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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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易隆兴股份累积被拍卖的情况
天易隆兴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2023-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易隆兴股份累计被成功拍卖(含第一次被拍卖以及本次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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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天易隆兴持有公司股份发生权益变动是因其经济纠纷一案的司法拍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易隆兴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天易隆兴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天易隆兴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天易隆兴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结算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3-125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起诉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主要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因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起诉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脉青枫”)。
(一)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被告金脉青枫向原告拉萨啤酒返还2018年分红款9,5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上分红款及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12月11日为119,321,116.44元。
(二)事实及理由:
原告拉萨啤酒股东CARLSBERG INTERNATIONALA/S(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与被告金脉青枫于2016年12月2日签订《股权购买协议》,约定嘉士伯将其持有的拉萨啤酒50%股权转让给金脉青枫。2018年拉萨啤酒向金脉青枫分红9,500万元。
《股权购买协议》履行过程中,因金脉青枫始终未能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嘉士伯提起仲裁。2023年3月27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裁决书》,裁定确认《股权购买协议》已于2021年7月2日解除。因深圳国际仲裁院已确认《股权购买协议》解除,金脉青枫非拉萨啤酒股东,其无权收取分红款,已收取的分红款9,500万元应予返还。
二、本案受理情况
2023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与举证通知书(2023)藏01民初41号,主要内容如下:
拉萨啤酒与金脉青枫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13日立案。本案案号(2023)藏01民初41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指定本案的举证期限至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届满。
三、公司相关说明及财务影响
(一)关于上述分红款项,拉萨啤酒已对金脉青枫的应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事项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损益的影响额为一4,750万元,上述数据已在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体现。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拉萨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与举证通知书(2023)藏01民初41号。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