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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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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第六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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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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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投资者最短持有本基金的期限不短于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个人养老金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安排(如办理Y类基金份额继承等事项时可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等),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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