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董事郑杰先生、董事莫尚云先生、董事康凯先生、独立董事李雄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含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惠莉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8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与大华和北京大华国际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人员信息:截止2023年12月5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0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业务信息: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03.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72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2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燕,2021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春玉,200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勇于2022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2022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因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但不影响证券期货业务的承接,除上述情形以外,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春玉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48万元)。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含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2019年-2022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含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变更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5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5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1、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2月28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25865177

  (4)传真:0755-25865538

  (5)邮箱:public@chitwing.com

  (6)联系人:赵伟刚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委托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

  注:

  1、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