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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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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情况:

  ■

  经营情况:

  ■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2)注册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运河路89号

  (3)法定代表人:陈德明

  (4)注册资本:804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情况:

  ■

  经营情况:

  ■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四川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9月28日

  (2)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皂角村3、4、5组

  (3)法定代表人:陈德明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情况:

  ■

  经营情况:

  ■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被担保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238,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238,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196,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对本次对外担保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6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德军先生、王文彬先生、韩永彦先生、路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李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董事会人数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候选人中有2名会计专业人士,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李路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德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以来一直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4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德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8%的股份,并与一致行动人陈小英、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持有公司32.47%的股份,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另一实际控制人陈小英为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陈德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德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文彬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早期其在美国硅谷从事计算机领域的研发工作,2003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红帽公司业务与技术推广负责人;2007年至2019年期间分别担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淘宝及天猫技术产品负责人、商家事业部负责人、阿里云总裁;2015年至2020年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CTO兼快递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兼任阿里巴巴集团CEO新零售特别助理;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王文彬先生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12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文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文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韩永彦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9年任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轮值CEO兼高级副总裁;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输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1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韩永彦先生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97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韩永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韩永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路遥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至2018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2018年至2021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川藏省区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广东省区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路遥先生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92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路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路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芳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IPA&IFA,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广东锐思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立信序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沪佳装饰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道汽车救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芳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郝振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博士,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郝振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郝振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郝振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李路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路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6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金建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建云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0年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目前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上海省区财务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金建云女士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金建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建云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6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注册额度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及设备购买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允许的用途。

  3、发行期限

  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可以选择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规定,以市场化方式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

  6、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注册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全权办理与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承销商等具体方案;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办理与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中期票据,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该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

  四、其他说明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7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标点符号、格式、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7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届满,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顾利娟女士、王超群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顾利娟女士、王超群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顾利娟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2010年10月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品牌宣传部副总监;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团委书记;2017年8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品牌宣传部总监、业务特别助理;2018年6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顾利娟女士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9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顾利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顾利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超群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5月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目前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客服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超群女士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1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超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超群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6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以及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和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菜鸟”)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0,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另外,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纬韬”)、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杭州淘天)以及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集团”)产生日常关联交易529,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菜鸟需回避表决。

  (二)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1.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阿里集团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阿里集团的美国存托股份于2014年9月19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BABA”;其普通股于2019年11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9988”。阿里集团的业务包括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业务、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及其它。其中,中国商业包括中国零售商业和中国批发商业,国际商业包括国际零售商业和国际批发商业,本地生活服务包括“到家”业务和“到目的地”业务,菜鸟主要提供国内及国际一站式物流服务及供应链管理解決方案,云业务包括阿里云和钉钉,数字媒体及娱乐业务旨在提供商业业务外的消费服务,创新业务及其他主要为达摩院、天猫精灵智能音箱。

  2、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风新路501号V413室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风新路501号V424室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零售;乐器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4层449室

  法定代表人:陈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1号楼3楼302室

  法定代表人:张博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水产品冷冻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品花卉销售;电池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鲜蛋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珠宝首饰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衡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肥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杭州淘天均为阿里集团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阿里集团、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杭州淘天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2023年度预计金额为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含本次新增加的额度。)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3-07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周五)15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周五)15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和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5仅选举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计投票制;上述议案6、7和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0和11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周二)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3年12月26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张雪芳、周京鑫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8

  2、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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