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12月13日晚间披露2023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12月19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0日。每股现金红利为19.106元,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亿元。
在贵州茅台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贵州茅台董秘蒋焰表示,贵州茅台自上市以来,始终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已累计分红2086.53亿元。
● 本报记者 罗京
见习记者 杨梓岩
连续两年特别分红
对于本次特别分红目的,贵州茅台表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今年3月,贵州茅台披露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1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5.49亿元(含税)。
2022年11月,贵州茅台首次披露特别分红方案。根据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75亿元(含税)。
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在近日举行的贵州茅台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蒋焰表示,贵州茅台自上市以来,始终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分红2086.53亿元。未来,公司会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023年前三季度,贵州茅台实现营业收入1032.68亿元,同比增长18.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76亿元,同比增长19.09%。2023年,贵州茅台品牌价值达875.24亿美元。
三季报显示,贵州茅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0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31.63%。截至报告期末,贵州茅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达到1593.4亿元。
贵州茅台董事、代行总经理王莉表示,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较为合理的产品销售渠道布局,包括直销和批发代理。其中,直销渠道含自营和“i茅台”数字营销平台,批发代理渠道指社会经销商、商超、电商等。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直销收入为46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3.25亿元;直销收入占比44.92%。其中,“i茅台”实现酒类营业收入148.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