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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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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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关于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2023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第十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基金代码:007879)本次开放期原定为2023年12月7日(含该日)至2023年12月20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3年12月14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3年12月15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和赎回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第十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本日),至第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前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本日)起,至第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3)本基金销售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机构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明书。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嘉实上证科创板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更正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发布了《嘉实上证科创板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
现对《发售公告》中“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中的“认购代码”更正为“588703”。“重要提示”部分一并更新。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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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稳泽纯债债券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818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818元;嘉实稳泽纯债债券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6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60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稳泽纯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20元;嘉实稳泽纯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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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12月1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