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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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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107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采购交易总金额约989,800.00万元;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交易总金额约727,400.00万元,以上信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现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础上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采购交易预计约15,000.00万元。同时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707,000.00万元,其中日常关联采购交易总金额约103,000.00万元,日常关联销售交易总金额约604,000.00万元。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廖骞先生、黎健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同意,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采购交易额度总金额约15,00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707,000.00万元,其中日常关联采购交易总金额约103,000.00万元,日常关联销售交易总金额约604,000.00万元,预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关联方均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行为均适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注2:2023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包含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内容和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2023年1-10月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756,523.57万元,未超过预计发生总额。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新疆戈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介绍

  (1)天津环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博科技”)

  法定代表人:靳立辉;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科大街1号;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机械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16,540.99万元,净资产24,752.0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3,576.75万元;净利润9,650.64万元(未经审计)。

  (2)格创东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创东智”)

  法定代表人:何军;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及应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89,513万元,净资产1,133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870万元;净利润389万元(未经审计)。

  (3)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聚采”)

  法定代表人:谢滔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F1栋203。

  经营范围:电动机和传动系统、电气器材、照明器材、测试仪器及户外设备、气动工具、清洁及油漆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安全生产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焊接和车间供应设备、泵及管件、采暖、通风设备及空调、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制品、家用电器、显示设备、家具、消防设备、制冷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及器材、度量衡器材、摄影器材、建筑及装饰材料、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印刷机器、纺织服装、像塑制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品、礼品、厨房卫生间用品、农产品、文化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音响器材及设备的零售、批发、设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家居用品的上门安装及维修;清洁服务;设备的租赁;招投标业务代理;提供招投标业务咨询;鉴证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礼仪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酒店订房,票务代理,代售火车票,汽车租赁,会务咨询服务,会议及会展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设计,平面设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餐饮信息咨询;健康养生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代理,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咨询。(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食品、成品油、酒类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普通货运;建筑工程;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47,490万元,净资产7,017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5,198万元;净利润1,259万元(未经审计)。

  (4)TCL环鑫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环鑫”)

  住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A座二层

  注册资本:103,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的制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徐长坡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92,426.33万元,净资产83,440.4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217.52万元;净利润-5,907.47万元(未经审计)。

  (5)深圳市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环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洞中山园路1001号科学园区研发楼D4栋3层A单位301-1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电子辅助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环保产品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环保产品技术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再生资源收购、储存、分拣、打包、加工、销售;货运经营;环保产品技术开发,工业污泥再生加工、处理;包装材料的加工、清洗。

  法定代表人:吴宇珂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0,523万元,净资产13,127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664万元;净利润3,861万元(未经审计)。

  (6)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及其全资子公司SunPower Systems Sar、SunPower Malaysia Manufacturing Sdn.Bhd.等(以下简称“MAXEON公司”)

  住所:8MARINA BOULEVARD #05-02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 SINGAPORE(018981)

  主营业务:负责设计、制造和销售MAXEON及SunPower品牌的太阳能组件,覆盖超过100个国家,业务遍及非洲、亚洲、大洋洲、欧洲和美洲,产品遍布全球光伏屋顶和电站市场。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300.7百万美元,净资产175.6百万美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94.3百万美元;净利润-89.4百万美元(按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7)晟博迩太阳能系统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unPower System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晟博迩公司”)

  住所:Suite3201,Jardine House1 Connaught Place Central,Hong Kong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的销售、营销以及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服务。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0月29日,总资产2,764.49万美元,净资产2,795.3万美元;2023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1,254.22万美元;净利润-20.43万美元(未经审计)。

  (8)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

  住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注册资本:1,403,064.242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显示业务,半导体光伏及半导体材料业务,产业金融及投资平台和其他业务。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8,921,203.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233,147.3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310,903.47万元;净利润161,141.20万元(未经审计)。

  (9)惠州TCL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TCL光伏”)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风四路78号TV厂房4楼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王国光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68,944万元,净资产19,586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9,528万元;净利润1,958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担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董事长,TCL科技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TCL实业子公司TCL环境、惠州TCL光伏及TCL科技及其子公司环博科技,其联营公司格创东智、TCL环鑫为公司关联法人。因公司原董事王成先生担任深圳聚采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聚采为公司关联法人。因公司董事担任MAXEON公司董事,晟博迩为MAXEON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产品销售、采购材料、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因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关联交易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采购材料、提供和接受劳务交易属公司正常的业务,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进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相关业务,目的是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允原则,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如下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预计额度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一是出于谨慎性的考虑,公司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基于当时公司实际需求、市场行情和业务开展进行的基础上的初步预计,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与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及业务渠道等所致,同时由于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差异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二是因统计的实际发生额为截止2023年10月的数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也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三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实际经营发展和业务合作进度等情况对销售及采购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经营实际。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105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廖骞先生、黎健女士、沈浩平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廖骞先生、黎健女士、沈浩平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廖骞先生、黎健女士、沈浩平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廖骞先生、黎健女士、沈浩平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106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监事毛天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关联监事毛天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关联监事毛天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108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鉴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考虑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延续性,经与TCL财务公司协商,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TCL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其中,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亿元、每日最高信贷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关联关系

  TCL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TCL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廖骞先生、沈浩平先生、黎健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TCL财务公司正式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且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生效后,双方此前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终止。

  4、前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与TCL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经2020年12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协议有效期内,TCL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经中国银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每日存款余额不得超过20亿元、每日信贷余额不得超过30亿元。双方履约情况良好,期间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和财务公司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17867103C;

  (3)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TCL科技大厦21楼;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黎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7)主要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2%)

  (8)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代客衍生品交易和即期结售汇、即期外汇买卖业务;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1。

  (二)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

  TCL财务公司于2005年12月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筹建,2006年9月获得开业批复,2006年11月8日正式开业运营,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6H34413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0717867103C。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TCL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TCL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合计141.09亿元,其中存放央行款项3.81亿元,存放同业款项63.73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63.73亿元;负债合计121.30亿元, 其中吸收存款113.0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79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5亿元,未分配利润1.20亿元。同期,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0.92亿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TCL财务公司资产合计129.31亿元,净资产20.16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0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TCL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TCL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其他情况

  经查询,TCL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及金额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TCL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TCL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TCL财务公司。

  (2)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TCL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存放在TCL财务公司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

  (4)TCL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TCL财务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存款的,公司有权终止具体合作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TCL财务公司应付公司的存款与TCL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应计利息进行抵销。

  2、结算服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TCL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或工具,例如财企直连服务。

  (2)TCL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TCL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财企直连服务而产出的相关费用,TCL财务公司免予收取。

  (3)就公司的交易指令信息,TCL财务公司应完整及时向银行转发,并提供必要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接触相关信息。未经公司同意,TCL财务公司不得分析和对外提供信息。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TCL财务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供贷款及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向TCL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以使用TCL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符合TCL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信贷业务,TCL财务公司向公司授出的每年度的每日最高未偿还信贷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TCL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及符合内部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优先满足公司的需求。

  (3)公司向TCL财务公司支付贷款利率或其他融资性业务的利率(费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4)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TCL财务公司归还贷款或偿还其他融资性款项的,TCL财务公司有权终止具体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司应还TCL财务公司的贷款或其他融资性款项与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存款进行抵销。

  4、其他金融服务:

  (1)TCL财务公司在获得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前提下,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TCL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TCL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凡相关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未规定收费标准的,则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双方应分别就提供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协议的期限、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自双方分别完成其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内部决策程序之后生效(以前述事项发生较晚之日为本协议最终的生效之日)。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针对本次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了《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前述风险处置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对外披露,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贷款风险。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TCL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TCL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且公司前期已与其开展了金融服务,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TCL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类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由TCL财务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接受金融服务的连续性,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同时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TCL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服务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时考虑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延续,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继续与TCL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本次事项为交易对方正常业务,对其不存在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含存款利息)为1亿元,贷款余额(含贷款利息)为0亿元,票据贴现余额1.3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

  (2)基于过去的良好合作情况,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双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TCL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TCL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TCL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1上述业务范围为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22/11/13 实施)调整后的业务范围。截至本报告日,金融许可证尚未完成变更手续,实际业务范围以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变更后的金融许可证为准。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109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至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3年12月28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16:30,现场登记请提前致电预约,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世龙、田玲玲

  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邮箱:investment@tzeco.com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我本人/公司出席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二、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三、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

  五、如果委托人对上述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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