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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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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风险提示
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3-053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目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完成对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弘远”)第二期本金20,000万元的偿还,且未与东方弘远就上述款项的后续还款安排达成一致。根据公司与东方弘远此前沟通情况,公司将面临逾期债务本金、利息所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损失,并可能被要求提前偿还剩余全部债务本金6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包括第二期未偿还本金20,000万元)。同时,公司还将面临潜在的诉讼风险,以及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风险等。考虑到公司当前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结构,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剧,预计将对公司资产、损益及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未能按期支付债务事项概述

  2021年4月26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一年之内,进行不超过40亿元的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超短融、PPN、公司债、中期票据、境外美元债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与具体融资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6月1日发布的《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1-030)。

  2021年11月12日,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弘远”)通过向公司原有债权人受让债权的方式取得了对公司70,000万元债权。交易完成后,东方弘远持有对公司70,000万元债权,债权期限为3年,融资利率为9%/年。间接持有公司29.18%股权的控股集团公司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东方弘远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借款金额及融资利率均包含在公司2021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条件之内。

  根据上述交易安排,公司已于2022年度完成对东方弘远第一期本金1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的偿还,并应于2023年11月12日向东方弘远偿还第二期本金及利息共计20,768.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将第二期利息768.5万元偿还。

  近年来,受影视行业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融资难度不断增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应偿还东方弘远的第二期本金20,000万元尚未完成。

  上述相关风险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提示:“公司受外部客观因素影响,连续三年出现了大额亏损,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高于往年,财务负担较重。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21.81亿元,其中股东借款12.46亿元,外部债务9.35亿元。公司2023年底前需偿还外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约4.17亿元,目前公司账面资金和年底前项目回款不能覆盖相关债务本金及利息,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商新增、续贷、展期等相关事宜,同时加快存续影视项目和投资项目处置,加速现金回流。如公司不能及时与相关金融机构达成相关协议,又无项目资金回流,存在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

  2023年12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公告》,对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债务情况、可能导致的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等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风险提示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对东方弘远第二期本金20,000万元的偿还,且未与东方弘远就上述款项的后续还款安排达成一致。根据公司与东方弘远此前沟通情况,公司将面临逾期债务本金、利息所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损失,并可能被要求提前偿还剩余全部债务本金6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包括第二期未偿还本金20,000万元)。同时,公司还将面临潜在的诉讼风险,以及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风险等。考虑到公司当前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结构,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剧,预计将对公司资产、损益及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三、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将继续与东方弘远就上述应付款项的后续还款安排进行协商。同时,公司也在积极研究制定有效的债务化解方案以应对已到期及即将到期的相关负债,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尽快筹集偿债资金,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3-05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暨被申请财产保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

  ●  上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5,500,900.8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保全费

  ●  2023年12月11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南京公司”)收悉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3)苏0116民初7640号),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化十四建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已对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价值555万元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其中包括对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对北文投南京名下位于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金江公路西侧1、2、3地块不动产进行查封。上述财产保全预计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后续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一、诉讼基本情况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南京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2日收悉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3)苏0116民初7640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并随后收悉该案《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诉讼机构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

  原告: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十四建公司”)

  原告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148号

  被告: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被告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招贤东路65号

  二、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及理由

  根据《民事起诉状》,中化十四建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491,900.8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公证费9,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二)原告提出的案件事实及理由

  原告提出,原告从被告处承接金牛湖主题乐园项目,原告于2022年1月按照被告的要求就金牛湖主题乐园项目开始进行前期施工,前期施工内容包括:测绘、土地平整、围挡封闭、警示牌设置、临建、临时设施等施工内容。被告于2022年5月要求原告停工。原告认为,原告根据被告要求完成了测绘、土地平整、围挡封闭、警示牌设置、临建、临时设施建设等施工内容,为履行案涉工程投入了临时租房、材料、人工、机械、集装箱租赁等各类前期费用,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共计为5,491,900.8元。由于被告原因致使案涉工程无法建设,被告应当向原告履行支付义务,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

  三、诉讼的财产保全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北文投南京公司收悉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3)苏0116民初7640号),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化十四建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已对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价值555万元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措施如下:

  1.冻结了北文投南京公司:

  建设银行账号:3205************0207,实际冻结金额0元。

  宁波银行账号:7218*********4279,实际冻结金额978.18元。

  2.查封了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位于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金江公路西侧1、2、3地块不动产。

  根据《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告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四百八十五条,对有关财产保全期限的规定如下:

  1.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一年;

  2.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二年;

  3.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包含北文投南京公司的基本户,预计将对北文投南京公司部分资金支取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2.北文投南京公司为公司开展南京金牛湖主题乐园及配套产业园区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资产为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金江公路西侧1、2、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若本次诉讼败诉,北文投南京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将存在被司法强制处置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及相关业务开展造成影响。

  3.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后续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1.若本次诉讼及相关财产保全事项长期无法解决,有可能进一步延缓公司金牛湖主题乐园及配套产业园区项目的整体开发进度。若上述项目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将可能触发土地闲置条款,存在被收取土地闲置费、违约金,甚至土地使用权资产被罚没的风险。

  2.因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完毕,北文投南京公司存在其他资产被进一步申请保全的风险。

  截至目前,北文投南京公司尚未收悉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关于查封北文投南京公司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的详细信息,暂无法确定被查封资产价值。因该案件涉诉金额较小,若原告申请查封北文投南京公司财产存在超额保全情形,北文投南京公司将及时通过保全异议等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同时,公司也将积极与原告展开沟通协商工作,并将通过举证、答辩等方式申请撤销对公司资产的冻结、查封,争取尽快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相关财产保全情况及与原告的沟通进展情况等,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3-055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6日、7日、8日、11日、12日连续5个交易日出现涨停,且于2023年12月7日、11日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已大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受行业下行影响,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9,617,440.13元,同比下滑21.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202,446.22元,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股价走势与经营基本面已经出现较大程度背离,存在下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  受行业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导致公司应偿还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弘远”)的第二期本金20,000万元尚未完成支付。公司将面临逾期债务本金、利息所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损失,并可能被要求提前偿还剩余全部债务本金6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包括第二期未偿还本金20,000万元),公司正在积极寻求相关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还将面临潜在的诉讼风险,以及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风险等;

  ●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3)苏01民初2771号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因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十四建公司”)与被告文投控股、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南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化十四建公司已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和财产保全申请,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保全。若本次诉讼败诉,北文投南京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将存在被司法强制处置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及相关业务开展造成影响。若本次诉讼及相关财产保全事项长期无法解决,有可能进一步延缓公司金牛湖主题乐园及配套产业园区项目的整体开发进度。若上述项目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将可能触发土地闲置条款,存在被收取土地闲置费、违约金,甚至土地使用权资产被罚没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6日、7日、8日、11日、12日连续5个交易日出现涨停,且于2023年12月7日、11日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已大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炒作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股票交易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情况说明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股票于2023年12月6日、7日、8日、11日、12日连续5个交易日出现涨停,且于2023年12月7日、11日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已大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受行业下行影响,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9,617,440.13元,同比下滑21.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202,446.22元,仍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6.25%,处于较高水平,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股价走势与经营基本面已经出现较大程度背离,存在下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风险

  受行业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融资难度不断增加,导致公司应偿还东方弘远的第二期本金20,000万元尚未完成支付。公司将面临逾期债务本金、利息所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损失,并可能被要求提前偿还剩余全部债务本金6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包括第二期未偿还本金20,000万元),公司正在积极寻求相关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还将面临潜在的诉讼风险,以及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风险等,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重大诉讼风险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3)苏01民初2771号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因中化十四建公司与被告文投控股、北文投南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化十四建公司已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和财产保全申请,对公司及北文投南京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保全。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及于2023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若本次诉讼败诉,北文投南京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将存在被司法强制处置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及相关业务开展造成影响。若本次诉讼及相关财产保全事项长期无法解决,有可能进一步延缓公司金牛湖主题乐园及配套产业园区项目的整体开发进度。若上述项目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将可能触发土地闲置条款,存在被收取土地闲置费、违约金,甚至土地使用权资产被罚没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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