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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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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0401012001002935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专户(8301007880110000485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6530000010120100707688)注销,公司、主元联运、申港证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三羊马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一期)”投资规模调整及延期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包括“三羊马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建设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项目(一期),公司将发力在用车物流细分市场,形成在用车集散分拨主要业务形态。

  公司“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项目(一期)”的投资规模及设计方案是根据设计规划时的项目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由于以下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发生变动。

  (1)项目建设期内钢材、混凝土等大宗物资价格波动较大,相应工程费用增加。

  ■

  (2)受2020-2022年国内宏观环境影响,建筑行业出现员工被隔离、延迟复工、招工难等问题,导致人工成本等费用增加。

  (3)2022年以来,国内二手车市场迎来重大利好,新政频出,不仅全面取消了国五排放标准的迁入限制,还明确了二手车的商品属性;同时,允许二手车收购反向开票。2022年全年二手车交易量为1,602.78万辆,新政的出台和落地为未来二手车行业长时间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增加“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项目(一期)”投入有助于公司布局二手车运输。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前景,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进行适当增加。调整后“三羊马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一期)”投资规模由34,922.26万元增加至57,952.12万元,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仍为15,453.73万元,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前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比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考虑到项目投资规模增加影响,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决定对项目进行延期。

  ■

  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情况

  “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系统软件开发有所放缓、硬件购置及日常信息化运营和维护延后,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前景,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决定对项目进行延期。

  ■

  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和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和延期,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涉及取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同意议案事项。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是基于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监事会同意议案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是基于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是基于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是基于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1号)同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10,000,000.00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214,7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05,785,300.00元。实际收到资金再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825,595.34元(不含税)及预付承销及保荐费441,792.4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贰亿零叁佰柒拾伍万陆仟肆佰捌拾元壹角叁分(¥203,756,480.13)。

  实际收到资金205,785,3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6日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8-32号)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2023年11月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星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1)截至2023年11月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截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375.6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现金管理品种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监事会同意议案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0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1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1.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32,01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9,01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732.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453.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3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1年12月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元联运”)、申港证券分别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已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专户(8111201012600494348)余额已经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申港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主元联运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专户(030401012001002935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专户(8301007880110000485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6530000010120100707688)余额已经全部转入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专户(0304010120010029429),公司、主元联运、申港证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2022年12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和下属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63.5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现金管理品种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监事会同意议案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98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和下属公司(具体包括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瑾分公司、成都新津红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定州市铁达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三羊马数园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及在2024年度内新增公司财务并表的分子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2)理财产品总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和下属公司(具体包括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瑾分公司、成都新津红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定州市铁达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三羊马数园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及在2024年度内新增公司财务并表的分子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投资决策和实施方式

  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授权管理事项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事项。

  五、审批情况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和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监事会同意议案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三羊马拟使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101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规则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红阳和关联监事邱红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左新宇、刘胜强、胡坚对议案(4)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1.00)-(5.00)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3)、(5)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11:30和13:30-14:20。

  现场登记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登记处。

  信函登记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登记处,邮编:40133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boardsecretary@sanyangma.com

  联系电话:023-63055149,传真电话:023-63055149。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全;联系电话:023-63055149,传真:023-63055149;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邮编:401333。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1317,投票简称:三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0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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