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单位:元

  ■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7228号】,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2.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3.龙建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龙建股份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7228号;

  5.龙建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版)。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办公楼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5:00-2023年12月2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至议案9。议案1、3、4、5、7请分别详见2023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101”、“2023-102”、“2023-106”、“2023-110”、“2023-111”、“2023-112”;议案2详情请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2023-107”号临时公告;议案6详情请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议案8、9详情请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101”号临时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0,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102”号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304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会议联系人:王春鸣、黄伟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龙建路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松滨先生、孙宏斌先生、于向慧女士、刘德海先生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丁向慧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学科教授资格。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2、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3、龙建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4、独立董事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5、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