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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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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2023-13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13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简介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2020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源大厦708室。首席合伙人肖东义。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4,635.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872.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3.00万元;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2023年8月为本公司年报审计提供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5.52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12.97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执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行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国璋:从业29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1994年6月,加入舜天信诚17年。2022年为新三板公司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35517),北京蓝天瑞德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为本公司年报审计提供服务,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军:舜天信诚合伙人,从业20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2003年10月,加入舜天信诚17年。2023年8月为本公司年报审计提供服务,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蔡颖: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19年开始在舜天信诚执业,2022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2023年8月为本公司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及纪律处分0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舜天信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舜天信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同意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公司就续聘舜天信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对舜天信诚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舜天信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舜天信诚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舜天信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公司与舜天信诚经充分协商确认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并同意将续聘舜天信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舜天信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96万元,内控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3-13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12月13日刊登于《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  9: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邮编:200233

  联系电话:021-54277820  传真:021-54277820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委托人的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23年12月22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六/(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4、联系电话:021-54277820、021-54277865

  5、传真:021-54277820

  6、联系人:葛欣颖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12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会前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公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13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为便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稿)。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稿)。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内容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新增条款,相关条目相应修改,不做具体列示。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稿)。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内容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条款,相关条目相应修改,不做具体列示,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2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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