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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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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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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自2023年12月13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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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公司已开通本基金和下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仅可与本公司旗下下述FOF基金进行转换,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进行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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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上表所列基金若尚未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暂无法办理转换转出业务,待该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后将自动开放转换转出业务。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 定投业务安排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上海中心大厦479号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逐步降低整体组合的波动性,并实现风险分散的目标。本基金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小,但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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