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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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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4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梧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出席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名,6名董事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刘少波、林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对于司农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司农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

  2022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 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624.67万元)。

  2022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新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对于司农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司农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司农事务所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至2023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十)融资融券、转融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三)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3年12月25日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根祥、黄丹旎

  联系电话:0754-87818668

  传真0754-8781866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gdhx@hongxingmail.com

  邮编:510075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9”,投票简称为“洪兴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二: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的表决。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3、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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