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仅限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计划如下:
一、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度。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为规避出口业务中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 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 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 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 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授权期限
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度。
四、风险提示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公司虽然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仍然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2.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公司已根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对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
与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为规避出口业务中的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10月修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的情况下,公司采取反向平仓措施,可能导致损失。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三)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政策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七、可行性结论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 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 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 业务期限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2024年度。
4. 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0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 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且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
3. 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4. 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5.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 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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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七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0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1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2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3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4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5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亨通光电:2023-086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纪成、李自为、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现行规则,独立董事就《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1. 2023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营企业等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2. 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3. 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
4.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营企业等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5.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未经审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3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91,050.00万元,与联营企业发生关联交易287,85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378,900.00万元。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3前三季度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与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实际为228,986.46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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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统计的未经审计发生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与原预计的2023年度发生金额存在期间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工程造价咨询、贸易及物流服务、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根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实际执行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24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501,255.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统计的未经审计发生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与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存在期间差异。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至2023年9月30日,崔根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亨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7%;同时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58.70%股份,崔根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亨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为:商品贸易、投资及投资管理。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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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营及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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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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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电力、智能化装备、物流服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支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降低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在业务发生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国际海洋网络系统有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数字蓝海海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亨通世贸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Aberdare Cables Proprietary Limited(南非)、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海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T.Majubersama Gemilang(“PT.MBG")、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HT Cabos E Tecnologia LTDA(巴西)、ABERDARE TECHNOLOGIES PRIVATE LIMITED.(印度)、江苏亨通电力智网科技有限公司、亨通国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Hengtong Optic-Electric Egypt CO.,S.A.E.、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AM HENGTONG AFRICA TELECOMS (PTY) LTD、Cable de conmunicaciones Zaragoza S.L (西班牙)、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ALCOBRE-CONDUTORES ELECTRICOS,S.A(葡萄牙)、北京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卓昱光子科技有限公司、揭阳亨通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亨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J-fiber GmbH、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PT Voksel Electric Tbk.、Aberdare Holding Europe B.V.(荷兰)、Comverge Tecnologías S. de R.L. de C.V.;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2024年度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342,200万元、欧元1,200万元、美元36,733万元的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18,935.03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包括对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342,200万元、欧元1,200万元、美元36,733万元的担保。
其中,控股子公司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智汇”)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通信技术”)提供担保13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国际”)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Aberdare Holding Europe B.V.提供担保1,200万欧元,为PT Voksel Electric Tbk.(注1)提供担保13,000万美元;其余均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