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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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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裁定执行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3-120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裁定执行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以下简称“城郊法院”)裁定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世嘉”)持有的公司93,000,000股股票以股抵债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裁定基本情况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以下简称“城郊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琼0271执7184号之二】,被执行人凯撒世嘉持有的已质押给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信托”)的凯撒旅业93,000,000股股票归申请执行人金谷信托所有,抵偿被执行人凯撒世嘉对申请执行人金谷信托所负债务人民币378,510,000元。抵债价格为上述股票第一次拍卖价格378,510,000元(该价格为2023年9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每股4.07元,乘以股数93,000,000股),并经金谷信托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的书面材料同意。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以及金谷信托出具的承诺函,上述抵债部分对应的债权,金谷信托将不会再向上市公司主张清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二、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金谷信托执行法院裁定取得凯撒世嘉持有的公司93,000,000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完成过户手续后,凯撒世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7,488,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金谷信托持有公司股票9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凯撒世嘉及金谷信托均已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凯撒世嘉持有公司的93,000,000股股票执行抵偿给金谷信托完成过户后,凯撒世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7,488,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金谷信托持有公司股票9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海航旅游持有公司股票175,295,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3%。截至目前,凯撒世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表决权仍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当前凯撒世嘉提名并当选的非独立董事占公司非独立董事成员过半数以上,且公司日常经营主要由凯撒世嘉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管负责。第一大股东海航旅游已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回复函:“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海航旅游作为凯撒旅业第一大股东,将不主动谋求对凯撒旅业的控制权,维持凯撒旅业控制权的稳定”。同时,金谷信托已于2023年10月出具《承诺函》:“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协议或口头约定,不存在管理层控制、多个股东或管理层与股东共同控制的情形,不会对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陈小兵先生在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不存在寻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向或进一步安排。”

  鉴于此,公司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在现阶段仍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目前仍为凯撒世嘉,实际控制人目前仍为陈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管理人及公司与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若后续公司顺利完成重整程序,公司控制权将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湾文旅”),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青岛市市北区国有资产运营发展中心。公司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四、报备文件

  中登结算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凯撒         公告编号:2023-123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㈢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

  ㈤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

  ㈦会议出席对象

  1.2023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鸿联商务大厦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一11:30,14:00一17:00

  ㈢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鸿联商务大厦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严方冰

  联系电话:0898-31274332

  传真号码:0898-31274332

  电子邮箱:tosun@caissa.com.cn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鸿联商务大厦9楼

  邮政编码:570100

  本次会议时间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㈠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6

  2、投票简称:凯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假设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中应选人数为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差额选举时,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一、表决指示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四、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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