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折算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本基金存续期内的每第二、第四、第六……(以此类推) 第2N个运作周期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如遇本基金份额支付日或自由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于份额支付日或自由开放期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23年12月14日为本基金本次份额折算的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的基金净资产/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总份额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的份额数×折算比例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调整部分销售机构募集时间的公告
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你同赢”同业合作平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募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即自2023年12月12日(含当日)起上述销售机构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投资者仍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正常认购。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