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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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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3-11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事项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联营企业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合伙企业”)于2016年成立,华信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5年,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由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其中,上市公司出资30,000万人民币,出资比例50%。根据《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如存续期届满的情况发生,合伙企业解散并开始清算程序。

  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华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最新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简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0591强清1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于2023年1月12日受理华信合伙企业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发展担任华信合伙企业清算组并进行清算。2023年11月27日,华信合伙企业清算组向本院申请裁定确认《华信合伙企业清算方案》。

  本院认为,华信合伙企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确认。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确认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提交的《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方案》。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本次清算方案对公司的相关影响

  (一)公司已对华信合伙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5,474.39万元,累计投资收益为-1,391.38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华信合伙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34.23万元,公司对华信合伙企业应退未退投资款在其他应收款列示的账面余额为752.6万元。根据本次清算方案,已经法院审核认定公司申报债权为807.14万元。本次华信合伙企业清算预计不会对公司后期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二)本次清算华信合伙企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华信合伙企业清算事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0591强清1号之一。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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