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6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纤维”)、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鹭科技”)、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鹭纺织”)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41,32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871.72万元(不含税)。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对与白鹭集团、精纺科技、华鹭科技、飞鹭纺织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对与绿色纤维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在对与绿色纤维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姚永鑫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同意在2024年度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构的实际要求,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按实际担保金额和年化0.2%的担保费率向白鹭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预计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6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1:3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新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纤维”)、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鹭科技”)、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鹭纺织”)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41,32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871.72万元(不含税)。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同意在2024年度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构的实际要求,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按实际担保金额和年化0.2%的担保费率向白鹭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预计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7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邵长金、王文新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同意在2024年度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构的实际要求,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按实际担保金额和年化0.2%的担保费率向白鹭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预计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2、白鹭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白鹭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长金;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1997年1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172965191Q;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服饰、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材料、生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口、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租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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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白鹭集团(本部)总资产247,518.08万元、净资产193,321.73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927万元、净利润6,622.65万元(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0.47%的股权。
5、经核查,白鹭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4年,白鹭集团为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按年化0.2%的担保费率收费,担保费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白鹭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是以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出发点,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的,遵循了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
五、担保费支付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项担保费支付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签署担保费支付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实际操作中,由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是金融机构出借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白鹭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征信,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
白鹭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白鹭集团及其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337.11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费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合理,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同意此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6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鹭科技”)预计2024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纤维”)、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鹭科技”)、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鹭纺织”)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41,32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7,871.72万元(不含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对与白鹭集团、精纺科技、华鹭科技、飞鹭纺织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对与绿色纤维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姚永鑫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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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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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邵长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整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服饰、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材料、生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出口、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租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
截至2023年9月30日,白鹭集团(本部)总资产247,518.08万元、净资产193,321.73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927万元、净利润6,622.6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鹭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白鹭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大道17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
截至2023年9月30日,精纺科技的总资产为38,664.20元、净资产为18,472.73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9,447.30万元、净利润2,567.1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纺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3、履约能力分析
精纺科技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贾保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肆亿元整
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纤维复合材料、纱、线、纺织品的制造和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对外贸易经营;医疗器械、卫生用品销售。
截至2023年9月30日,绿色纤维的总资产为221,086.93万元、净资产为135,187.7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63,104.53万元、净利润-4,744.7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有部分董事在绿色纤维任董事职位,且公司持有其9.43%股份,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绿色纤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大道17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辅料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3年9月30日,华鹭科技的总资产为2,565.69万元、净资产为1,401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832.25万元、净利润-178.8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鹭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华鹭科技法定代表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鹭科技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钟博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贰仟陆佰陆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纺织制成品、冷转移印花及染色面料的生产制造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纺织产品的印染精加工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展览展示策划、企业管理。
截至2023年9月30日,飞鹭纺织的总资产为25,927万元、净资产为12,855.06万元,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634.73万元、净利润 -2,527.0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有部分董事在飞鹭纺织任董事职位,且为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参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飞鹭纺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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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六、备查文件
(一)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7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办公楼5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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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二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5.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新乡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2日9:00-15:00。
3.登记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南侧;
(2)电话号码:0373-3978966;
(3)传真号码:0373-3911359;
(4)电子邮箱:000949@bailu.cn;
(5)联系人:童心;
(6)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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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