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机载 公告编号:2023-069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2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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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有限公司、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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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一11:30,及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3、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8
传 真:010-58354844
电子邮件:hondianzq@avic.com
邮 编:100028
联系人:张灵斌、 刘婷婷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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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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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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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临2023-064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2月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安排,公司对其2024年度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而且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单位进行产品互供、提供/接受劳务服务、提供/接受租赁服务及接受金融服务等,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受托管理部分企事业单位并向被托管方收取托管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于卓、张灵斌、张红、蒋耘生、杨鲜叶、张彭斌、徐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签署〈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航空工业于2020年签署的《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了规范公司与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之间在购销原材料或产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拟续签《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而且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于卓、张灵斌、张红、蒋耘生、杨鲜叶、张彭斌、徐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航空工业于2020年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了规范公司与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之间在提供及接受劳务、委托管理、租赁资产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拟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而且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于卓、张灵斌、张红、蒋耘生、杨鲜叶、张彭斌、徐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于2020年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了规范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之间在存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包含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即《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而且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于卓、张灵斌、张红、蒋耘生、杨鲜叶、张彭斌、徐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就《关于审议签署〈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进行购销原材料或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委托管理、租赁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并从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航空工业系统内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签署《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王建刚、于卓、雷宏杰、刘爱义、蒋耘生、张灵斌、徐滨等7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王建刚、于卓、雷宏杰、刘爱义、蒋耘生、张灵斌、徐滨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同意该等人员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魏法杰、白玉芳、杨小舟、王怀兵等4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魏法杰、白玉芳、杨小舟、王怀兵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同意该等人员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相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以及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经营、业务情况、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我们同意《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八、《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临2023-065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安排,公司对其2024年度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签署〈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航空工业于2020年签署的《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了规范公司与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之间在购销原材料或产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拟续签《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航空工业于2020年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了规范公司与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之间在提供及接受劳务、委托管理、租赁资产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拟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于2020年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了规范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之间在存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包含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即《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汪晓明、王琨、王焕文等3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付立强、李云亮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临2023-066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必要的业务,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8日,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业务发展情况的合理预测,该等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进行产品互供、提供/接受劳务服务、提供/接受租赁服务及接受金融服务等,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受托管理部分企事业单位并向被托管方收取托管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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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2023 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最高额数据尚未经审计,2023年12月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继续发生交易。
2.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航空工业:航空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注册资本:640亿元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 2022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7,961,780.61万元,负债为86,558,254.25万元,净资产为41,403,526.36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960,267.44万元,净利润为1,693,168.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91%。截至目前,航空工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及航空工业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航空工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制下企业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成立时间:2007年5月14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资本:39.5138亿元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7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持有其66.54%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014,784.27万元,负债为20,831,375.43万元,净资产为1,183,408.84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5,908.10万元,净利润为56,08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62%。截至目前,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及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机载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制下企业
公司名称: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7582W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座1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88.311832亿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各类飞行器、发动机配套的机载机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投资与管理;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相关的机电产品的销售;汽车部件及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机电设备及系统、专用车、电动车、制冷系统、摩托车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信息化产品生产、研发及服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