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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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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8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8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0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40万元(含IT审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华银”)以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维护公司利润的稳定。

  同意特发华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7,029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不超过7,029万元人民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6,0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特发华银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和《章程(修订版草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版草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草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版草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修订后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条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制订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增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杨喜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23-8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人员2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雁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勇,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2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是公司2018-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备证券、军工保密资质等相关业务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职国际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议审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质、军工保密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是公司2018-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0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40万元(含IT审计)。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8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规避和减少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经营利润、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华银”)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择机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7,029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特发华银导地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保证日常生产平稳、有序进行,特发华银拟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029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和品种:特发华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特发华银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特发华银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特发华银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对特发华银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实施持续监督。

  三、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分析及风控措施

  特发华银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审慎地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及对策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形成对价格走势的合理判断;特发华银将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特发华银期货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期保值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内控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资金风险及对策

  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特发华银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信用风险及对策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特发华银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技术风险及对策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特发华银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5、操作风险及对策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特发华银设专人对持有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6、政策风险及对策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7、内控风险及防范

  内控风险是由不完善的套期保值内部控制流程导致损失的风险。包括:套期保值决策机构权限、业务管理权限及后期监督报告机制等。为防范内控风险,公司已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明确套期保值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及监管机构的权限;完善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建立严谨的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合理的授权安排,权力分配,互相制衡;同时完善的监督制度,明确报告线路、内容、频率。

  8、基差风险及防范

  基差风险是指保值工具与被保值商品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特发华银的基差表现为铝现货成交价格与铝期货价格之间的差。基差的波动是目前无法回避的风险,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在套期保值前,特发华银套期保值将仔细研究导线订单的铝成本的最高可接受范围,合理选择铝期货期间品种;在套期保值中,特发华银套期保值将严格按照既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同时密切跟踪基差变化,测算基差风险,并在基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时及时调整保值操作,以控制基差风险。

  9、现金流风险及防范

  由于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因此一旦出现不利变动,特发华银可能被要求补足保证金至规定的额度。如果特发华银资金周转不灵,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则套期保值策略会因此落空,现金流将面临重大风险,同时面临严重亏损。为规避该风险,特发华银套期保值执行机构将每日监控期货行情及保证金使用情况,同时设定套期保值方案时在合理的基差范围内确定铝期货期间,理论上在订单交付期的三个月以内。

  四、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特发华银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防范和降低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特发华银生产成本和产成品售价的相对稳定,推动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主要原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维护经营业绩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组织架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进行严格控制。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料期货品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23-8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集,2023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12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9、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中,提案1已于2023年7月25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7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和2023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第八届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系列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023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4:2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其他事项: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5-66833901查询)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 (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文 、吕荣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委托权限内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70

  2、 投票简称:特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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