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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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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7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仅系对2023年05月23日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的补充更新。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控股股东主动增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总股本变动引起的被动稀释,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减少达到5%,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6,007,200股,持股比例61.2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来伊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自2021年04月08日至2023年05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23,403,400股股份,截至2023年05月22日,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施辉先生、郁瑞芬女士、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永德于”)、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永润域”)、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基金”)(以下合称“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权益变动已达到5%。本次系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首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为帮助投资者阅读和理解,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对2023年05月23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进行补充更新,公司于近日收到其重新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更新后)。现将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23年05月22日,受公司总股本变化及爱屋企管主动增减持公司股份,使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补充披露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上市时的持股情况以及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签署日的历次权益变动情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更新后)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

  1、施辉

  ■

  2、郁瑞芬

  ■

  3、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权益变动系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签署日,公司发行并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控股股东爱屋企管减持股份、增持股份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公司于2018年06月07日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的权益分派,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增加,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发生变化;

  3、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29日一致行动人施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郁瑞芬所有的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6,700,000股,本次转让仅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4、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以当日公司总股本为除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爱屋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公司于2018年06月07日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的权益分派,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增加,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发生变化;

  3、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29日一致行动人施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郁瑞芬所有的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6,700,000股,本次转让仅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4、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以当日公司总股本为除数。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8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来伊份

  股票代码:603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20楼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来伊份青年大厦

  一致行动人(一):施辉

  一致行动人(二):郁瑞芬

  一致行动人(三):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四):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五):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股份变动性质:因主动增减持以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综合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施辉

  ■

  (二)郁瑞芬

  ■

  (三)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

  2、合伙人信息

  ■

  (四)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

  2、合伙人信息

  ■

  (五)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信息

  ■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3、迎水基金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注:爱屋企管为施永雷先生、郁瑞芬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施永雷先生、郁瑞芬女士和施辉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施永雷先生和郁瑞芬女士为夫妻关系,施辉先生和施永雷先生为父子关系,郁瑞芬女士为海永德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施辉先生为德永润域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9月29日,施辉、郁瑞芬与迎水巡洋10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施辉、迎水巡洋10号私募基金同意将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委托郁瑞芬行使其就所持来伊份股权而享有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爱屋企管、郁瑞芬女士、施辉先生、海永德于、德永润域、迎水基金属于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并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增加,以及爱屋企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综合所致。上述原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05月05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爱屋企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65,5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31,1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将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公司于2018年06月07日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的权益分派,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增加,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发生变化;

  3、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29日一致行动人施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郁瑞芬所有的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6,700,000股,本次转让仅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4、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以当日公司总股本为除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权益变动系自公司上市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发行并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控股股东爱屋企管减持股份、增持股份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公司于2018年06月07日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的权益分派,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增加,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发生变化;

  3、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29日一致行动人施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郁瑞芬所有的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6,700,000股,本次转让仅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4、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以当日公司总股本为除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更新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来伊份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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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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