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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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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13.90元股调整为13.82元股,发行数量由79,645,542股调整为80,106,586股;所涉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由12.70元股调整为12.62元股,发行数量由51,181,102股调整为51,505,546股。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拟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锁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2年8月13日。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根据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即13.90元/股。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发行股份的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根据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确定,即12.70元/股。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的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840,00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8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6月29日。

三、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调整前发行价格13.90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8元/股,即13.82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调整,因此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价格

(万元)

股份支付金额

(万元)

股份支付股数(股)
调整前调整后
1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56,546.2156,546.2140,680,72640,916,215
2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799.608,799.606,330,6456,367,291
3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78.038,078.035,811,5325,845,173
4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92.747,892.745,678,2275,711,096
5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10.596,610.594,755,8214,783,351
6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51.735,851.734,209,8794,234,248
7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31.185,531.183,979,2624,002,297
8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76.594,776.593,436,3943,456,287
9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408.184,408.183,171,3513,189,709
10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12.472,212.471,591,7051,600,919
合计110,707.31110,707.3179,645,54280,106,586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发行价格后的股份发行数量由79,645,542股调整为80,106,586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调整前发行价格12.70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8元/股,即12.62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股份支付股数(股)
调整前调整后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1,181,10251,505,546
合计51,181,10251,505,546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募集配套资金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发行价格后的股份发行数量由51,181,102股调整为51,505,546股。

综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等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乘以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64,999.99954万元调整为64,999.999052万元。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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