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3.40元人民币;本次分配金额为204,000,000.00元,占前述可供分配金额的99.52%。截止基准日本基金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2、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1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5)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可包括合并净利润和超出合并净利润的其他返还。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以下项目的调整:本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期初现金余额等。

  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3年1月1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04,986,219.23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04,000,000.00元,分红比例为99.52%,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人民币0.340元。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 0755-82353668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0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2月08日起调整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1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如机构投资者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