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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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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发布《关于浦银安盛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应条款的的公告》,自2022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增设Y类份额。本基金Y类份额已于2022年11月28日开放办理日常申购业务,详见《浦银安盛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2、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一年混合(FOF)A类、C类份额已于2020年11月26日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和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金额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本基金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和网站(具体网点和网站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机构名录。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第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情况,提供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客户可通过浦银安盛基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对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规定网站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4.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浦银安盛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发布《关于浦银安盛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应条款的的公告》,自2022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增设Y类份额。本基金Y类份额已于2022年11月28日开放办理日常申购业务,详见《浦银安盛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2、浦银安盛颐享稳健养老一年混合(FOF)A类份额已于2022年12月9日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不设置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1年,本基金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和网站(具体网点和网站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机构名录。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第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情况,提供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客户可通过浦银安盛基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对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规定网站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4.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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