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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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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价值增长”)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中信建投价值增长延长存续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并对《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同步更新管理人与托管人简况。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中信建投价值增长存续期限由“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不得超过3年”调整为“自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及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0年12月7日。

  二、中信建投价值增长集合计划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集合计划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详见附件《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次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三、中信建投价值增长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中信建投价值增长设置特殊开放期(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8日),在特殊开放期内,中信建投价值增长各类计划份额持有人均可提出赎回申请,且各类计划份额在此期间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四、其他事项

  1、中信建投价值增长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履行规定的程序。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风险提示:

  (1)中信建投价值增长存续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存在终止的风险。

  (2)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咨询方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4、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表格。

  ■

  (二)《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中信建投价值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主要修改条款见下述表格。同时,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三部分  管理人”、“第四部分  托管人”、“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第九部分 集合计划的投资”、“第十部分集合计划的业绩”及“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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