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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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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95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1)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

  (2)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国内行业综合排名前列,专业性强,经验丰富,实力雄厚。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审慎,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h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作相应的修订。

  公司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的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96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学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国内行业综合排名前列,专业性强,经验丰富,实力雄厚。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客观审慎,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可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此次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此次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9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其他条款内容不发生变化,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98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从事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审计20多年,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2017年起担任母公司长江证券的签字会计或负责人。曾主审爱尔眼科、华工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并负责对爱尔眼科、回盛生物IPO申报材料并成功上市。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小峰,中国注册会计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从业近20多年,从事证券审计等相关工作13年,曾主持负责多家新疆国有一类、二类企业的报表审计,多家拟上市公司报表审计、新三板挂牌企业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0多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小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峰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小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具备相关业务能力。并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审慎,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与监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等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审慎,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而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4、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18、2019、2020、2021以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审慎,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内控审计工作等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18、2019、2020、2021以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审慎,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9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计4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平台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建科研楼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五、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00至15: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层公司证券部。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冯凯

  联系电话:0991-6272850       传真:0991-3713544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6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1”,投票简称为“交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分至9:25,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投票栏下填写票数,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代理人应遵照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指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投向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 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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