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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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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14、2023年4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6,940,779股(其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613,616股,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327,163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变更为27,743,672股。

  15、2023年7月13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81783元(含税)。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0.27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9.534元/股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16、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5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59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29,253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359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等原因,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共计3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合计回购限制性股票1,529,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0%。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9.534元/股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备注:本次变更前股本为2023年11月30日总股本。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回购注销依据、回购注销程序、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公司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5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八)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等。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有关内容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6、12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2-5、8-10、1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注:因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本次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8:00-17:00,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股东可通过牧原股份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请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牧原股份股东大会报名系统:

  https://eseb.cn/1a6PJIci91K

  ■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及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至2023年12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6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11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2023年11月份,公司销售生猪529.5万头(其中商品猪528.1万头,仔猪0.2万头,种猪1.1万头),销售收入87.91亿元。其中向全资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销售生猪136.6万头。

  2023年11月份,公司商品猪价格相比2023年10月份有所下降,商品猪销售均价13.70元/公斤,比2023年10月份下降5.65%。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关于将公司2023年生猪出栏预计区间修正为6,250-6,400万头的说明

  结合近期生猪市场行情的变化,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销售策略,销售策略调整导致月度出栏波动;根据公司生产、销售部门的最新预计,2023年预计出栏量区间修正为6,250-6,400万头。

  三、风险提示

  (一)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6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参股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1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30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同时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曹治年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具体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00亿元,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10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1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银行等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10亿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累计(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588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1.91%;担保总额中未偿还的担保余额为178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4.24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1%。公司及子公司未对除参股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对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及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参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且担保额度占净资产比例较小,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2、监事会意见:此次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牧原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牧原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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