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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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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54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承租房产所有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浩公司”)发来的《关于荣浩公司已取得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号等五处不动产所有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翔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承租的房产所有权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知主要内容

  2018年2月,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申请融资,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畅资产”)、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骏驰”)用5处房产抵押担保,到期债务人未能偿还贷款,后因债务问题债务人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北方信托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申请空畅资产、浩物骏驰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经审理二中院作出(2021)津02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空畅资产、浩物骏驰承担抵押担保责任。2023年5月8日一9日二中院对案涉该5处房产进行了整体拍卖,最终一拍流拍。

  2023年5月11日,北方信托与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物产”)、荣浩公司签订了编号为J20210620017-RZ-ZT02的《债权转让协议》。依照协议约定,北方信托的有关债权已转让给荣浩公司,荣浩公司向二中院申请变更执行人、以一拍流拍价格以物抵债。二中院已于2023年11月6日下达了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3)津02执恢38号之二至六。上述裁定已生效,该5处房产所有权均已转移至荣浩公司。

  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鹏翔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众”)、天津市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骏达”)、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名宣”)、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德”)以及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田”)已分别承租该5处房产,荣浩公司通知本公司上述房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

  二、下属子公司承租五处房产的情况

  本公司下属五家子公司天津浩众、天津骏达、天津名宣、天津高德、天津丰田分别与空畅资产、浩物骏驰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以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租赁协议仍在有效期内,承租房产的所有权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对其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下属5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其他

  荣浩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融诚物产下属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后续将与空畅资产、浩物骏驰、荣浩公司就涉及的出租方调整事项进行沟通、对接,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关于荣浩公司已取得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号等五处不动产所有权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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