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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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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1.2023年12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办理下表所列基金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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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3年12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下表所列基金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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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以上基金产品的具体业务规则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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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销售机构信息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wsmu.com)进行查询,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各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或021-962299)进行咨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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