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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1月30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89,231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的比例为3.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9元/股,最低价为17.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108,172.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1,272.8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及2023年3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89,231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的比例为3.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9元/股,最低价为17.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108,172.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14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发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使用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闲置定增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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