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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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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6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以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殿謙先生主持,监事、高管通过审阅会议资料的方式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控制度汇编》。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控制度汇编》。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控制度汇编》。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控制度汇编》。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5)。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以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笑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资料的方式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控制度汇编》。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6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2月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以2023年6月30日为审计截止日的《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21553号)。议案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上述议案1、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一11:30、14:00一17:00)。采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2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奥马电器),邮编 100028(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吴鑫;

  (2)联系电话:(0755)8652 9556;

  (3)电子邮箱:homa_ir@homavip.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奥马电器)。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奥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12月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三: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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