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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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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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本基金可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但在基金份额申请上市期间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的公告
因公司发展需要,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变更后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银泰中心2栋25楼2508号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