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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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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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4)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个封闭期为一年。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公募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客户服务电话(0351-9557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