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自2023年11月(含)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晓勤、林斌、谭丽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意选举廖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立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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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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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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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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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黄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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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及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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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认可其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立信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能力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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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提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3524958
传 真:020-83524958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2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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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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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3
2、投票简称:地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