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3-29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3年11月25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因部分董事变更,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调整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雷亚萍(主任委员)、李彬、刘贤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彬(主任委员)、陈友春、张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陈友春(主任委员)、雷亚萍、孙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崔东旭(主任委员)、雷亚萍、孙峰、周立勇、刘贤钊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陈良(主任委员)、陈友春、李彬、张沛、周立勇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23-30号《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23-31号《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23-32号《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3-3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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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本次修订增加、删除、修改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引用的前文条款序号相应更新,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由原来的三十七条修改为四十七条。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3-30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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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本次修订增加、删除、修改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引用的前文条款序号相应更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由原来的二十条修改为三十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光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3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
至2023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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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前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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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3年12月15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光电股份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710043
电话:029-82537951 传真:029-82526666
联系人:柳放 韩倩玉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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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