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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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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
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一年持有期基金。即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对应的第一年的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的对日或该年的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2)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3)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11月30日开放办理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的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内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89620100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89620091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仅限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APP: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tkfunds

  注:上述直销业务办理渠道如有变化,请以本公司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4.2 其他销售机

  ■

  ■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第二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康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销售机构对赎回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上述业务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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