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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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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73,850股,占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为0.797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3,8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5.7116万股,并于2022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5,942.846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96.048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46.7984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73,8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973%,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2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457.1348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942.8464万股。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如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若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作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井松智能上述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井松智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73,850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73,850股,本次上市流通股为首发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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