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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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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78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五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的方式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3日及2022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11月29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5月27日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的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即2022年5月30日至2023年5月29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6,491,200股,目前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72%。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四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3年11月29日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的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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